5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決定聯合在全國開展為期三年的全面提升醫療質量行動。印發《全面提升醫療質量行動計劃(2023-2025年)》。
全面提升醫療質量行動計劃(2023-2025年)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要求,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推動醫療衛生服務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提高供給質量為主攻方向,中西醫并重,加強全面質量安全管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利用3年時間,在全行業進一步樹立質量安全意識,完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管理機制,進一步健全政府監管、機構自治、行業參與、社會監督的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機制,進一步鞏固基礎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提升醫療質量安全管理精細化、科學化、規范化程度,進一步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和服務均衡性,提升重大疾病診療能力和醫療質量安全水平,持續改善人民群眾對醫療服務的滿意度。
全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負責全國行動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國家級質控中心、行業學(協)會、醫療機構分別推進工作。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具體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落實,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及相關組織、單位落實相關工作要求和監管責任,及時總結經驗并加強宣傳交流。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是行動的責任主體,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醫療機構要按照本行動計劃和轄區具體方案要求,強化醫療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完善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各項具體工作任務,強化人員教育,培育質量安全文化,提升醫療質量安全水平。
(一)加強基礎質量安全管理,夯實結構質量
2.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醫療機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本機構各項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強化重點環節和重點領域的日常管理,結合本機構實際,細化完善并嚴格落實18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
4.加強醫務人員管理。醫療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強化醫師、護士及醫技人員準入和執業管理,規范醫師多點執業和定期考核,以臨床診療指南、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為重點,對全體醫務人員加強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培訓及考核,不斷提升醫務人員業務能力。
6.規范醫療技術管理。醫療機構全面梳理本機構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情況,以限制類技術、內鏡和介入技術等為重點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強化新技術、新項目機構內準入管理,完善技術授權和動態管理等相應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在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的基礎上,加強新技術臨床應用和適宜技術推廣。中醫醫療技術操作要嚴格按照《中醫醫療技術相關性感染預防與控制指南(試行)》要求,嚴格落實感控管理各項要求。
8.改善門診醫療質量。醫療機構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加強門急診專業人員和技術力量配備,優化門急診診療工作流程,優化門診疑難病例會診和多學科門診診療服務,加強門診手術、門診化療、門診輸液等門診服務的質量安全管理,并把門急診工作質量作為考核科室和醫務人員的重要內容。
10.保障手術質量安全。醫療機構嚴格落實手術分級管理制度,強化手術分級和醫生授權動態管理,確保三、四級手術逐項授予和動態調整。全面加強手術患者術前評估、麻醉評估,落實術前討論制度,準確把握手術適應證和禁忌證,科學制訂手術方案。嚴格落實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強化圍手術期管理。
11.提高患者隨訪質量。醫療機構根據不同疾病特點及診療規律,明確隨訪時間、頻次、形式和內容等,安排專門人員進行隨訪并準確記錄,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出院后連續、安全的延伸性醫療服務。重點加強四級手術、惡性腫瘤患者的隨訪管理,重點關注患者出院后發生并發癥、非預期再入院治療和不良轉歸等情況。
13.嚴格規范日常診療行為。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嚴格遵循臨床診療指南、臨床技術操作規范、行業標準和臨床路徑等有關要求開展診療工作,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掌握各類檢查、治療的適應證,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15.提升三級查房質量。嚴格落實三級查房制度,保障臨床科室對患者的查房頻次、形式和內容符合規定;倡導醫療、護理、藥事聯合查房,倡導中西醫聯合查房,及時掌握患者病情變化,針對性調整診療方案。對四級手術患者和疑難危重患者要進行重點查房,推行多學科聯合查房。
17.提高檢查檢驗質量。建立健全覆蓋檢查、檢驗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室內質量控制,重點關注即時檢驗(POCT)質量管理,配合做好室間質量評價工作,充分發揮質量管理對于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優化危急值項目管理目錄和識別機制,強化危急值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
20.提高急難危重救治效果。醫療機構進一步優化綠色通道管理,做好急難危重患者分類,完善搶救資源配置與緊急調配機制,保障各單元搶救設備和藥品可用,確保急危重患者優先救治,加強危急值處置管理,提高危急值處置的及時性、規范性。進一步落實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和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提高重癥患者救治技術能力。
(三)織密質量管理網絡,完善工作機制
24.加強質量安全信息公開。省級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建立轄區內醫療機構質量安全排名、通報和信息公開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充分調動行業重視程度和工作積極性。各級質控中心圍繞本專業年度質量安全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和反饋,為此項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27.充分發揮考核評估指揮棒作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充分發揮醫院評審、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醫聯體績效考核、臨床專科評估、單病種質量評估等工作的指揮棒作用,將醫療質量管理情況作為考核工作的重要內容,督促指導醫療機構落實相關政策要求。
五、工作安排
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國家中醫藥局制定印發行動計劃,擬定對各省份行動效果監測指標體系,召開工作會議做出具體工作安排。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局備案,部署本轄區行動相關工作。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年度進行行動工作部署和工作總結。各地按照本計劃分別落實工作,加強指導評估,及時解決共性問題。發掘先進做法和典型經驗,遴選年度典型案例并進行宣傳推廣。
在各地總結的基礎上,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局對質量安全提升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提煉質量安全提升工作經驗,通報巡查發現的典型案例,加強行動計劃和工作成效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對于工作中發掘的先進做法和典型經驗,組織宣傳推廣,推動形成制度性安排。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全面提升醫療質量行動計劃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健康高度負責任的態度抓好工作落實。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同志要親自抓,細化政策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層層壓實責任,推進工作有序開展。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研究、靠前領導,落實落細各項工作,強化基礎醫療安全管理,加強醫療質量安全日常監測、分析和反饋,推動行動順利開展。
(三)強化科學管理。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質控組織和醫療機構要密切關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領域前沿進展,吸納國內外先進管理經驗和方法,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理相關學習培訓,推廣單病種管理、全面質量管理等醫療質量管理工具,提升質量安全管理科學化程度和管理效能。
(五)建立長效機制。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在行動期間不斷總結經驗,進一步鞏固全行業質量安全意識和“以病人為中心”服務理念,增強各方參與醫療質量安全管理的意愿,進一步提升行業社會認可度,完善政府監管、機構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多元良性共治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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